陈彼得诉《九层妖塔》音乐侵权胜诉 终审维持原判

更新日期:2021-06-11 07:41:01阅读:2525次编辑:来源:友谊影视
近日,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电影《九层妖塔》对陈晓因(笔名:陈彼得)音乐作品的侵权案。二审驳回中影公司、梦想者公司、乐视公司、艺动公司、中国音著协的上诉请求,维持原判。2018年,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

近日,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电影《九层妖塔》对陈晓因(笔名:陈彼得)音乐作品的侵权案。二审驳回中影公司、梦想者公司、乐视公司、艺动公司、中国音著协的上诉请求,维持原判。

2018年,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定中影公司等被告出品的电影《九层妖塔》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,使用陈晓因享有著作权的音乐作品《迟到》作为插曲及情节使用,判决被告公开致歉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万元,并支付原告合理支出4万元。终审判决维持原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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